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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王倩
暑假刚开始,广东深圳市民吴女士就发现自己13岁的女儿小英心事重重、欲言又止。经过家人几番耐心询问、开导,小英吞吞吐吐道出了其中缘由。
原来,今年年初,小英在社交软件认识了一名网友,对方贴心有趣,渐渐地小英对他产生了信任,在对方的热情攻势下,小英很快发出了自己的正面自拍照。第一张照片发出后,对方继续要求小英拍摄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小英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不好的事”。
小英本想“拉黑”对方,但对方步步紧逼,称如果不肯按要求发照片,就会将别人的私密照片通过“AI换脸”换成小英的模样,放到网上毁坏小英的名誉。这个威胁瞬间击垮了小英本就紧绷薄弱的心理防线,孩子眼里的恐惧也让吴女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孩子可能遇到了“隔空猥亵”。于是,吴女士迅速向警方报案,及时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所谓“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以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哄骗或者胁迫要求未成年人与他们进行裸聊,或者拍摄、发送自己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供其观看,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犯罪行为。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网络已经完全渗透到未成年人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但形形色色的网络侵害也随之而来。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为例,自2021年至今,该院共受理隔空猥亵儿童案件11件,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普遍年龄较小,最小的9岁。
针对办理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福田区检察院从强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做实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等方面,持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构建。
不法分子重重伪装
据福田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周珺娅介绍,从该院办理的隔空猥亵儿童案中,检察官通过梳理发现,不法分子主要有四种作案套路:一是以恋爱之名。不法分子打着交友的幌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以建立恋爱关系为名,诱骗未成年人裸聊、传播隐私部位照片等。当对方想分手、不愿意继续发照片时,不法分子便开始威胁要到处散播照片让对方身败名裂。
二是“助力”童星梦想。不法分子冒充招聘人员,以招募童星、高工资高福利待遇的名义,向未成年人提出身体审核、敏感度测试、服从性测试等要求,诱骗未成年人裸露身体和引导拍摄并发送淫秽视频、裸照等。
三是打入圈子。不法分子混进未成年人喜欢的网络圈子,如游戏圈子、亚文化圈子等,在圈子里认识未成年人群体并与其交往,逐步发展为CP等关系,随后诱骗未成年人模拟圈子里面的暴露行为或进行大尺度的聊天,最终以威胁将上述内容告诉家长、老师、同学等手段,胁迫未成年人拍摄裸照和视频。
四是抛下诱饵。不法分子伪装成同爱好甚至同性别的贴心“大姐姐”,通过手机短信、短视频平台、二手交易平台等发布“发图返红包”“免费送裙子”等信息,诱骗未成年人发送清晰的“羞羞”图片和视频。部分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抵制诱惑能力不足、好奇心强等原因,则会沦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自动“上钩”。
检察官还发现,在此类案件初发的一两年,被侵害的绝大部分儿童都是由于好奇加了陌生网友,之后对方以金钱或物质诱骗孩子发裸体照片或裸体视频,大部分孩子以为这只是分享图片,对此行为毫不抗拒,也未意识到这是对自己的严重侵害。近两年,通过司法机关及教育局等各界的大力普法宣传,大部分儿童对“隔空猥亵”的意思都能知晓,也具备一定的防范意识,但在网络世界的实践中,面对不法分子的巧妙伪装、心理战术和使用媒介的日新月异,仍然让人防不胜防。
持续完善保护体系
针对办理案件中暴露出的不法分子犯罪手段更新、未成年人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福田区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持续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2019年,福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小组在全国率先成立,福田区检察院作为核心成员单位,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及法治督察作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指导、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并为个案提供法律意见。
2022年,福田区检察院以个案为突破,深入走访、研究探讨,结合新未保法提出的构建“六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相关要求,首创由检察机关发放、公证机关管理和未保机构监督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监管新模式,并命名为“暖阳护童计划”。今年1月至6月,已有5名未成年被害人通过“暖阳护童计划”获有效司法救助,救助金额11.32万元。
2023年1月,福田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成立“暖阳护童工作室”,在全市率先打造“检察+未保中心”深度合作模式,旨在为福田辖区的未成年人提供检察法律咨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聚焦犯罪预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大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福田区检察院强化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同时对所有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启精准保护,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每一个未成年被害人安排司法社工、专业心理咨询师跟进保护、提供心理疏导,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从伤害的阴影中走出,建立更加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主动引导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司法救助,让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感受司法的温度和关怀。
福田区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在工作中挖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漏洞和监管缺失,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履职,构建社会化立体保护新模式。今年以来,针对案件中发现的行政部门管理缺位、未成年人权益面临侵害危险的问题,该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细则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未成年人被侵害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势单力薄的困难,指派专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并主动支持民事起诉,帮助未成年人争取民事权益最大化,体现检察担当。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为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福田区检察院积极打造家、校、社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在家庭保护方面,2021年12月,福田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四家单位,先行先试推出《深圳市福田区关干建立“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涉案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首创“三书一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通过五家单位共享信息资源,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共筑网格化的“家门口”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形成督促监护令从线索发现、专业指导、宣告发布到实施评估的全链条联动。
在办理“隔空猥亵”等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过程中,福田区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监护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如发现存在监护人失职等严重家庭教育问题的,向区妇联发函寻求专业家庭指导意见。区妇联整合区、街道、社区三级的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专业力量成立个案指导服务小组,依托深圳市舒心驿站福田区示范点,与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与指导,形成《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及时为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行为矫正、亲子关系改善等专业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监护、教育理念,监督家长履职,防范未成年人再次被侵害。
在学校保护方面,福田区检察院促推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以法治进校园助力平安校园建设。还组建“未爱护航”讲师团,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发布“空中法律小讲堂”“宪问宪答”系列线上普法视频,讲师团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系列普法,将网络安全防范教育、提升网络自我保护意识深植到家长和孩子们的心中。
“实施‘隔空猥亵’的不法分子主要利用各种交友聊天软件对未成年被害人逐步进行精神控制,因此这期间的聊天记录都是此类案件的重要证据。”福田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一级检察官李淑颖提醒,未成年人如果遇上此类不法分子引诱、威胁等情况,切勿第一时间因为害怕而删除聊天记录,而要注意保存好相关信息作为证据,在报警时交给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