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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响(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半年,近日,有媒体采访多位科研人员,梳理新科普法落实效果。受访的多位科研人员表示,新科普法为科研人员开展科普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4年12月25日通过审议的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是这部法律自2002年制定以来的首次修订。新科普法回应了广大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工作的呼声,对科技人员开展科普工作的认定和评价给出了法律意义上的制度保障。
科学普及不仅需要媒体工作者和科普创作者贡献脍炙人口的科学文化产品,同时也需要专业的科技人员解释复杂科学概念、澄清科学谣言、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科技发展。科技人员是科学知识的主要创造者,他们掌握前沿科技动态,深刻理解科技发展与人类命运的紧密联系,在准确传播科学内容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近年来,呼吁科技人员参与科普的声音越发强烈。《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强调“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增强科普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鼓励科技工作者与文学、艺术、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加强交流,多形式开展科普创作”。为了让公众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成果,科学家要做好科普工作。科普是科学家的分内事,越是大科学家,越是院士,越应该去讲。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科技人员开展科普工作存在着一定阻力。一些在科研单位工作的研究人员的科普内容虽然在社交媒体上受到众多粉丝的喜爱,但在本单位经常被看作不务正业。某高校教师由于科普工作不被单位认可,甚至辞去了工作全心投入科普教育中。针对这些情况,近年来已经有相关政策出台。比如,2019年,北京市率先对从事科普研究和科普实践的人员开启了科普职称评定;2023年,中国科协首次试点开展在京中央单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随着新科普法实施,这些工作就像点滴细流终于汇入了江海,对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普工作形成了合力。
新科普法在多个方面强化了对科技人员参与科普的支持。首先,明确科技人员的科普责任与权利。规定了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并专门强调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应当带头开展科普。这为科技人员参与科普的合法性定了基调。其次,对各类科技人员所在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科技人员反映最强烈的所在单位的重视与支撑不足问题,新科普法规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应当支持和组织科学技术人员、教师开展科普活动”“科技企业应当把科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在各类单位工作的科技人员都有覆盖。最后,把激励机制纳入科研评价体系。针对当前科技人员做科普最大的期盼,规定了各类单位“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普的评价标准和制度机制”,用制度传达了对科普工作的认可,让科技人员可以放下包袱投身科普、造福于民。
新科普法标志着我国科普事业进入了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通过为科技人员做科普提供制度保障,让他们更积极、更主动地投入科普。但同时也要注意,科普工作有着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不能将科研领域的机制简单照搬到科普中。为实现科普之翼的长远发展,还需要在新科普法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细化配套政策,通过完善相关机制细则将法律顶层设计落到实处,让科普惠及更多群众。
《光明日报》(2025年06月24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