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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大鹏
长久以来,科学传播领域信奉一个朴素信念:“公众之所以不支持科学,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科学;只要多普及知识,就能赢得理解与信任。”这一逻辑被概括为“知识缺失模型”——即公众是知识的“空容器”,科学家只需单向灌输,便可填满其认知空白,从而消除误解、抵制谣言、支持科技政策。然而,近半个世纪的实证研究与社会实践反复证明:知识越多,并不必然带来对科学更强的支持;尤其是在某些争议性科技议题上,知识水平更高的人群反而表现出更强的两极分化。科学传播的目标,正面临一场深刻的错位危机。
知识缺失模型根植于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传统,将公众视为等待被科学填满的“白板”。虽然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公众理解科学”运动就提出,“不仅仅包括对一些科学事实的了解,还包括对科学活动及科学探索之本性的领会”,然而时间层面上的科学传播活动往往依然聚焦于对科学事实的传播。同时,大量研究发现,科学知识与对科学的一般性态度之间仅存在微弱到中等程度的相关性。了解基因工程原理的人,并不必然更支持转基因食品。
这也就是说,知识水平更高的人群,其内部态度分化往往更为尖锐。对立双方都拥有相当的知识储备,但基于不同的价值观、世界观或群体认同,对相同知识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解读,同时在面对与其价值观冲突的科学结论时,往往表现出更强的“动机性推理”——他们不是被动接收信息,而是主动筛选、扭曲甚至否定证据,以维护既有信念。这就说明,科学传播的效果并非完全由知识量决定,而深受身份认同、文化价值观、信任关系与风险感知的影响。当科学结论威胁到个体的世界观或群体归属感时,再多的知识灌输都可能被心理防御机制过滤掉。
20世纪90年代起,科学传播范式开始从“缺失模型”转向“对话模型”乃至“参与模型”。也就是,开始认识到公众的价值观与关切,目标是“倾听与回应”,模型是“对话”,并承认科技议题内嵌于社会与伦理之中,其核心是从“让公众支持科学”转向“让科学回应社会”,承认科学知识的生产与应用本身就是一个社会过程。
用《有效的科学传播—研究议程》的界定来说,科学传播的目标应该是多元的,至少包括:单纯地分享科学的发现和喜悦;把对科学的鉴赏作为理解和存在于现代世界的一种有用方式;增加对同需要进行决策的具体议题相关的科学的知识和理解;在证据的重要性清楚地表明某些选择对公共卫生、公共安全或其他社会关切有重大关系的情况下,去影响人们的观点、行为和政策偏好;让多元的群体参与进来,以便在为影响每个人的社会问题寻求解决方案时可以考虑他们有关科学的视角。
新修订的科普法亦强调“开展科普,应当采取公众易于接触、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同时,“充分发挥科普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这充分体现了科普应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而非仅服务于科技推广。
首先,有效的科学传播需要理解“不理解”的深层逻辑,避免混淆“知道”与“理解”。记住“DNA双螺旋结构”不等于理解基因编辑的伦理复杂性;知晓“温室效应原理”未必能判断碳交易政策的合理性。其次,有效的科学传播需要避免知识工具化,并且致力于培养公众的元认知能力——即评估信息来源、识别逻辑谬误、权衡证据权重的能力。
在社交媒体时代,知识的传播环境进一步复杂化。算法推荐有可能制造“信息茧房”,群体认同会驱动“确认偏误”,因而科学传播需要从“传递结论”转向“呈现过程”。展示科学如何在质疑、试错与同行评议中前进,帮助公众理解不确定性是科学的常态,而非缺陷,让公众理解“科学是在犯错误并一个一个地改正错误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而如果我们只向广大公众讲解科学的发现和成果,而忽视了严格的科学方法,那么他们可能无法分辨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伪科学。同时,还要在“提升素养”的基础上注重“培育能力”。重点发展公众的元专业知识(如辨别伪科学)、互动型专业知识(如参与科技听证),而非死记硬背知识点,让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同时保持审慎的批判眼光。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是必要的,但并非充分的,因为没有评价的信息仅仅是公共关系。同时知识本身无法自动转化为共识,对知识的传播必然涉及一个深思熟虑的过程,需要考虑何时这样做才好,何时不好,应该怎么做,让谁参与其中,为什么应该这么做?而且“信息不能脱离具体语境,也不是价值中立的。信息具有修辞性,它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被创造和运用的,旨在为特定的个人或群体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说,科学传播的目标要超越传播知识本身,从“知识本位”转向“关系本位”,也就是将知识置于更广阔的人类关系网络中。
(作者系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