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高效地推动创新发展,就需要做好科普工作,深入推进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这一制度安排,让科普之高原上矗立起更多的创新之高峰。而科普职称的评审正是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这一制度安排的重要举措。
传统上,我们经常从责任与义务的框架来看待科研人员做科普这个事情,即科研人员有责任做好科普这个“分内事”,因为他们有必要向社会解释清楚把科研经费用在了什么地方,取得了什么样的结果,而且也有专家主张,只有把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相互结合才是一个完整的科学工作者。同时,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把这种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内驱力,并且积极主动地结合自身的科研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科普活动,把科研成果转化成了科普内容,并借助于各种平台和渠道进行广泛传播,为公众提供了高质量的科普供给。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强调科研人员有责任做好科普工作这一命题之外,还需要从另外一个维度来看待科研人员参与科普的问题,那就是要深入思考科普能够给科研人员或者说科学共同体带来什么益处?这其实涉及收益框架的问题。在研究的层面上,已经有一些著述论及上述问题,比如增强科研人员的表达能力,为科学共同体培养后备力量等等。只不过对于从事科普的个体科研人员来说,似乎这种框架的效果尚不明显,因而需要采取更强的措施来增强他们的认同,甚至让科普给他们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收获。
科普职称的评定就是落实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给予积极投身科普的科研人员职称上的肯定和认定,让他们做科普更有底气,也能够进一步激励他们把更多的经历投入到科普之中,从而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内容,把科普做成科研,进一步推动科研与科普的“双向奔赴”。
对于很多兼职从事科普的科研人员来说,科普职称的评定可以消除一直萦绕在心头的困惑和不解,那就是科普往往被视为“小儿科”,做不好科研的人才去做科普,做科普是“不务正业”,做科普有“名利思想”“为了出风头”等等。在科普职称评审这一工作的大力加持下,相信上述偏见和刻板印象会得到有效的扭转,也会鼓励和动员更多的科研人员在做好科研的同时把目光同时聚焦到科普工作上,做科普不在“师出无名”。
早在1978年,中国科普事业奠基人高士其先生在一次重要的提议中就提出过,“科技人员有能力从事其本专业的科普工作应视其本职工作之一,应受到肯定,科普成绩列为考核、晋级、提升的条件之一。成绩显著者,应予奖励,破格提升。”但凡持续做过科普工作的科研工作者必然体会到科普工作并不简单,做好科普并不容易,因而对于积极投身科普工作的科研工作者给予一定的认可应该是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国家层面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之外,也有众多省份开展了相应的职称评审工作,同时在医药卫生领域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过程中,也对科普有相应的要求。这一方面有助于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另外一方面也有助于为公众提供更专业的科普内容,有效地推动了《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深入落实,比如“优化科普人才发展政策环境,畅通科普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增强职业认同。”
“鼓励相关单位把科普工作成效作为职工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的参考”等等。
科普职称的评定是增加科研人员做科普的底气的有力措施,因为有了底气,做科普才能更硬气,同时也有望扭转对科普和科普从业者的刻板印象。此外,这一举措也为更多愿意投身科普工作的科研人员提供一条与科研并行不悖的职业发展道路,进一步推动科普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壮大专业科普人才队伍,用高质量的科普内容供给满足广大公众日益增加的科普需求,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的普遍提升。
作者:王大鹏(中国科普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理事)